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 第五节 法庭纪律与其他规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五节 法庭纪律与其他规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一)服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礼仪;
(二)不得鼓掌、喧哗、哄闹、随意走动;
(三)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
(四)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
(五)不得实施其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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