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 第四节 评议案件与宣告判决 第二百四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四节 评议案件与宣告判决 第二百四十五条 合议庭成员应当在评议笔录上签名,在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上署名。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