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二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

第五百一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二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 第五百一十九条 在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人民检察院向原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可以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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