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二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百五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二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百五十二条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必要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1-0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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