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章 证 据 · 第五节 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认定 第八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章 证 据 第五节 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认定 第八十九条 勘验、检查笔录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说明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