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 第三节 审 判

第四百八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节 审 判 第四百八十三条 控辩双方提出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等量刑建议的,应当向法庭提供有关未成年被告人能够获得监护、帮教以及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书面材料。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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