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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