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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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所列明的再审...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或者其他材料不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或者...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后五日内完成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予以审查。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应当围绕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五)项规定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是指人民法院...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原判决、裁定对基本事实和案件性质的认定系根据其他法律文书作出,而上述其他法律...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再审申请书等材料,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径行裁定再审。...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认为仅审查再审申请书等材料难以作出裁定的,应当调阅原审卷宗予以审查...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决定是否询问当事人。
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在审查再审申请过程中,对方当事人也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申请再审人在案件审查期间申请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申...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驳回再审申...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查再审申请期间,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
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最高人民法院、...
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影响程度以及案件参与人等情况,决定是否指定再审...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一)原审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申请再审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裁定准许的,...
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时,一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再审审理中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各方...
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
第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
第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裁定再审后,经审理发现申请再审人提出的调解违...
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民事再审案件的当事人应为原审案件的当事人。原审案件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
第三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 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本解释未作规定的,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