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阐述理由方面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人民法院应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上述瑕疵后予以维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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