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九、诉讼费用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九、诉讼费用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