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三、诉讼参加人

第七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三、诉讼参加人 第七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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