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七、特别程序

第三百七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七、特别程序 第三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审查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以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可以依职权调查相关事实。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