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八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