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七、特别程序

第三百四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七、特别程序 第三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作出判决前,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案件,但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加入程序要求继续审理的除外。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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