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二百九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二百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是指判决、裁定的主文,调解书中处理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结果。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