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商业秘密,是指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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