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三、公益诉讼 第二百八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三、公益诉讼 第二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