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一、简易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一、简易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简便方式进行审理前的准备。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