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一、简易程序

第二百六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一、简易程序 第二百六十条 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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