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百四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百四十八条 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