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百四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百四十四条 可以上诉的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计算。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