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十一、执行程序

第五百零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十一、执行程序 第五百零九条 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
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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