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三、诉讼参加人

第八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三、诉讼参加人 第八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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