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一、管辖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一、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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