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回避 第四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回避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