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十一、执行程序 第四百七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十一、执行程序 第四百七十一条 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