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十一、执行程序

第四百六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十一、执行程序 第四百六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二)给付内容明确。
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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