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百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百条 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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