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三、夫妻关系

第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三、夫妻关系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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