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十三、附则

第一百六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十三、附则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2015年5月1日之前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8-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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