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七、审理与判决

第八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七、审理与判决 第八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判决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8-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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