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未分类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未分类 第四条 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二)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结结果、时间; (三)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 (四)申请理由及请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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