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未分类 第三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未分类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单独提起行政赔偿案件作出判决的法律文书的名称为行政赔偿判决书、行政赔偿裁定书或者行政赔偿调解书。 六、执行与期间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