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未分类 第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未分类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除依照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程序的规定外,对本规定没有规定的,在不与国家赔偿法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