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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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未分类 第七条 对终审刑事裁判的申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再审: (一)有审判时未收集到的或者未被采信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定罪量刑的; (二)主要证据不充分或者不具有证明力的; (三)原裁判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 (四)据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自相矛盾的; (五)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或者违反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适用失效法律的; (六)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七)量刑明显不当的; (八)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正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并导致枉法裁判的。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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