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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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未分类 第六条 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对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受理。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处理。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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