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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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未分类 第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直接立案复查,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可以决定或裁定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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