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四章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第三十九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四章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不得恶意串通、联手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操纵期货交易价格。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