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三章 期货公司 第十八条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三章 期货公司 第十八条 期货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接受客户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