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号牌制作发放监管制度,加强对机动车号牌制作单位和号牌质量的监督管理。
机动车号牌制作单位存在违反规定制作和发放机动车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暂停其相关业务,限期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12-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机动车登记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