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12-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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