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条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12-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