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园业主单位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度,保持环境整洁,水体清洁。禁止向公园或在公园内排放影响公园环境的废水、废气和噪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