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但抢险救灾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除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0-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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