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的设置,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合理布局,规范设置,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城市区块人文特色相结合,与周围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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