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平等享受法律保护,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