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
第三条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第三条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第三条 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维护渔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第二条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西湖水域、西溪湿地水域以及城市河道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按照市有关规定执...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第四条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第四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开展渔业资源保护的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保护渔业水域...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第五条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第五条 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各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跨行政区域的...
← 查看《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