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在七里泷大坝下游跨县(区、市)行政区域的水域实施捕捞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市渔业主管部门核发。前款规定以外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所在地的区、县(市)渔业主管部门核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