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梯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