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二十八条 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权依法处罚。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度假区管委会实施处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